1952年7月19日至8月3日,新中国首次派出代表团参加在芬兰赫尔辛基举行的第15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。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次参加的奥运会,标志着中国体育正式重返国际奥林匹克大家庭。
新中国代表团由40人组成,其中包括26名运动员,参加了游泳、篮球和足球三个项目的比赛。由于当时国际奥委会内部对“中国代表权”问题存在争议,中国代表团抵达赫尔辛基时已临近奥运会尾声,多数比赛项目已经结束,因此未能取得奖牌。但这次参赛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,它向世界宣告了新中国的存在,并为中国体育走向世界奠定了基础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在此之前的1932年、1936年和1948年,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曾派代表团参加奥运会。而1952年赫尔辛基奥运会则是新中国在国际奥林匹克舞台上的首次亮相,开启了中国体育的新篇章。